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建筑资质办理需要什么条件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建筑资质办理需要什么条件的知识,包括建筑公司资质办理需要什么条件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3)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5)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4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1.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建筑业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务企业除外);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4.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5.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
6.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7.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审计报告);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法人证书;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10.申请特级资质的,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相关条款提供材料。*企业还应提供反映近期的资产状况的财务报表
(三)人员资料(第二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新成立企业提供资格证书),按一、二级顺序填写;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6个月的缴费收据,新成立企业不足6个月的提供营业执照批准后的所有月份的缴费收据和全部人员的个人养老保险手册);按照工程、经济、会计、统计顺序,由高级到中级再到初级依次填写,专业填写所学专业或现从事专业; 3.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四)、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第三册): 1.工程照片(6寸彩照)、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 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应体现技术指标); 3.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图纸资料,反映造价指标的经注册造价师审核的工程决算资料等。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1)企业要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且企业净资产要达到200万元以上。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的技术负责人1名、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50名。
2.建筑劳务公司资质办理条件为:
(1)技术负责人:在众多的建筑资质中,一般情况下都会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一定年限的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验,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但是劳务资质的标准较低,要求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以上资格或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资格,这两者具备其中一项即可;
(2)净资产:企业净资产至少达到200万,如果是新设立的企业,不必考核净资产。但是,如果企业是把劳务资质作为增项资质来办理,那么净资产应当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指标为准考核;
(3)技术工人:技术工人是指拥有各项操作技能的建筑工人,需要经过考核或培训合格,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方可。数量方面,应当不少于50人;
(4)工作场所:企业应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这一点不必细说,一般在工商注册都会要求提供产权证和租房合同;
(5)现场管理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劳务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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