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消防二级资质可承接工程范围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二级消防资质承接范围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2、(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3、(2)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仓库、储罐、堆场。注:民用建筑的分类,厂房、仓库、储罐、堆场火灾危险性的划分。
4、二级及二级以下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征得同级公安消防机构初审同意后,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5、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进行初审时,应当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参与评审工作。
1、法律分析:消防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承担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生产、储存装置等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1、可承担建筑面积不大于4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及以下的厂房和库房的消防设施工程。
2、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二级企业可承担建筑面积不大于4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及以下的厂房和库房的消防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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