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消防专业承包资质是否已取消的问题,以及和注册消防的资质是已经取消了吗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1.1企业资产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近5年承担过2项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消防设施工程(每项工程均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1企业资产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2)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仓库、储罐、堆场。
注:民用建筑的分类,厂房、仓库、储罐、堆场火灾危险性的划分,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
1、法律分析:没有取消,消防维保是消防系统发挥正常功能的前提保障,依照国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等规范,结合甲方的设备实际和管理要求,以使整个维保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使整个系统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宗旨。
2、法律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四条国家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行资质许可制度。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取得相应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1、今年3月13日,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局发布了关于贯彻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的通知。其中第三条明确表示,要全面取消消防单位临时资质: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全面停止受理和审批新的临时资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已取得临时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仍按照临时机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其临时资质有效期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但不得超过2019年10月1日。
2、消防临时资质早晚要取消,这则通知的公布表明在今年10月临时资质将永远成为过去。国家弱化资质,强化人员要求,这是发展趋势,这样才能更有力的规范消防市场,保证消防项目的质量。
关于消防专业承包资质是否已取消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