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和什么是暂定资质的开发商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暂定资质是房地产企业申请资质时注册资金达到一级或二级或三级要求,开发的面积和公司成立到目前的时间尚未达到相应要求,到要求时间后,开发企业一般采取与熟人的开发公司合作开发(投一部分钱,签个合同)来满足开发面积的要求,以提升资质级别。
与购房者没有特别的大关系,购房要看的五证,基本都要求房企的资质问题了,不必担心法律风险问题。
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主要是针对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由于公司刚成立,没有竣工项目,无法判定开发资质等级,所以先申请房地产暂定资质,待项目竣工,或者完成一定投资额后再向建设局申报有等级的资质。
从低级到高级排序依次为:暂定-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申请房地产暂定级资质的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企业已取得用于开发建设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现金注册);
3、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统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统计不少于1人(各类专业人员不得兼职)。
房地产资质等级"暂定"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房地产企业资质由于某种原因被降级,降到暂定资质。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
《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
第八条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
第九条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1、暂定资质,指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资质为暂定,房地产企业资质共分五种,一级、贰级、三级、四级、暂定。
通常暂定资质大多为新成立公司,经营业绩少或无业绩,随之房地产企业的实力逐渐增强,可申请升级,一般四级和暂定资质审批由市房管局主管,贰级、三级由省建设厅主管,一级资质由建设部主管。级别越高证明企业业绩越多,开发能力越强。
2、暂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卖的房子只要是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五证齐全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但一般这类的企业开发经验少,楼盘相对要小。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这个公司是新成立的,就应该没有太大风险。如果是老企业降级降到暂定就应该注意。
《房地产资质等级标准》第六条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
第八条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
参考资料:房地产资质等级标准-百度百科
1、暂定资质,指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资质为暂定,房地产企业资质共分五种,一级、贰级、三级、四级、暂定。
通常暂定资质大多为新成立公司,经营业绩少或无业绩,随之房地产企业的实力逐渐增强,可申请升级,一般四级和暂定资质审批由市房管局主管,贰级、三级由省建设厅主管,一级资质由建设部主管。级别越高证明企业业绩越多,开发能力越强。
2、暂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卖的房子只要是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五证齐全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但一般这类的企业开发经验少,楼盘相对要小。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这个公司是新成立的,就应该没有太大风险。如果是老企业降级降到暂定就应该注意。
《房地产资质等级标准》第六条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
第八条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
参考资料:房地产资质等级标准-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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